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妊娠期不能接种。
28、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