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手术治疗方法有哪些
为目前治疗胃癌的主要方法,也是唯一可能治愈进展期胃癌的手段。因此对胃癌的手术治疗应采取积极态度,只要病人全身情况允可无明确的远处转移时均应施行剖腹手术。
(一)各种手术的选择
1.根治性切除术
也称为治愈性切除。即将胃癌的原发病灶,连同部分组织及其相应的区域淋巴结一并切除,临床上不残留任何癌组织。又因其区域淋巴结清除的范围不同,而分为不同的四种根治术:未将第一站淋巴结完全清除的称R。术式:将第一站淋巴结完全清除为R1术式,同样清除全部第二站或第三站淋巴的,称为R2或R3术式,又可根据淋巴结转移程度与淋巴结清除范围的关系,区分为绝对根治与相对根治二种,绝对根治是指淋巴结清除超越转移淋巴结第一站以上,如第一站淋巴结有转移,施行R2或R3根治,即谓绝对根治。如仅作R1手术,虽然临床上也无残存转移淋巴结,但只能认为是相对根治。
一般根治性胃大部切除的范围,应包括原发病灶在内的胃近侧或远侧的2/3~3/4、全部大小网膜、肝胃和胃结肠韧带及结肠系膜前叶、十二指肠第一部分以及胃的区域淋巴结。有时胃体癌为了清除贲门旁、脾门、脾动脉周围淋巴结,须行全胃及胰体、尾与脾脏一并切除的扩大根治术。癌肿累及横结肠或肝脏左叶等邻近脏器时,也可作连同该受累脏器的根治性联合切除术。
由于扩大根治术的手术死亡率和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高,所以应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如无选择的将全部胃癌均施行扩大根治术,并不能提高胃癌的生存率。一般认为胃体部癌、弥漫浸润性癌及已有第二站淋巴结转移的胃窦部原则上应作扩大根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