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反垄断行业规范即将出台。
8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有效预防和制止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起草《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屡见不鲜,甚至很多药企以“控销”为名,提高药品挂网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之前市场监管总局也进行过多轮打击,一些大案要案动辄罚款上亿元。
这次推出药品领域专门的反垄断指南,显然是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药品生产、销售领域的垄断行为专门立法、常态化打击的第一步。《指南》明确,药品生产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尤其针对药品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
医药领域的很多生产经营行为,过去可能无法严格认定,反垄断指南的出台,可能会掀起国内医药行业一轮查处“垄断案件”的高潮。
原料药抬价和终端控销
近年来,中国药品领域垄断案件不少,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曾先后依法查处远大医药、上药生化等20余件药品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被查处的企业不仅有民企,也有外企、国有企业,每一起案件都引发医药行业强烈震动。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经营者固定或变更药品出厂价、销售价;限制药品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自主降价等行为都将视为价格垄断。
任何垄断行为,最终都会表现为药品不正常的“高价”。表现在销售端,主要是药品生产企业要求流通企业或零售终端都必须统一定价销售,不得随意降价、让利的行为。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通过虚假交易、层层加价等方式,不当推高药品销售价格;或是药品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不同区域销售同种药品,今后将被判定为不公平高价的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