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病因迄今尚不明确,推测与妊娠引起的激素变化有关。其病变为游离脂肪酸堆积于肝、肾、胰、脑等脏器,造成多脏器损害。多发生于妊娠28~40周,尤其是妊娠35周左右的妊娠高血压或怀有双胎和男胎的初产妇。
起病初期,孕妇仅有持续的恶心、呕吐、乏力、上腹痛或头痛等不适,易与胃肠炎、肝病等消化系统疾病混淆。数天至1周则出现黄疸且进行性加重。如不终止妊娠,病情可迅速进展,出现凝血功能障碍(如皮肤瘀点、瘀斑、呕血、便血、齿龈出血及颅内出血等)、低血糖、意识障碍、精神症状及昏迷、少尿、无尿,常于短期内死亡。
本病的预后与治疗的早晚密切相关。保守治疗母婴死亡率极高,迄今世界上尚无产前康复的先例。因此,一旦确诊或高度怀疑孕妇患有特发性脂肪肝,无论病情轻重,均应尽快终止妊娠。早期终止妊娠,大多数病人的肝功能在产后迅速恢复。倘若就诊晚、未及时终止妊娠,病人可发生全消化道大出血、全身皮下瘀血甚至颅内出血而迅速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