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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心脏病的治疗方法

(150~200ml);如需补液,限制在500~1000ml/d,滴速<10~15滴/分钟。 (2)提高心脏代偿功能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心血管手术病情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手术不复杂、麻醉要求不高者可在妊娠3~4个月时进行。紧急的二尖瓣分离术(单纯二尖瓣狭窄引起急性肺水肿)可在产前施行。未闭动脉导管患病期间发生心力衰竭,或有动脉导管感染时,有手术指征。②洋地黄化心脏病孕妇若无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一般不需洋地黄治疗,因为此时应用洋地黄不起作用。况且孕期应用洋地黄不能保证产时不发生心力衰竭,一旦发生反应而造成当时加用药物困难。再者,迅速洋地黄化可在几分钟内发挥效应,如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不难及时控制早期心力衰竭。因此,通常仅在出现心力衰竭先兆或早期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者妊娠28~32周时(即孕期血流动力学负荷高峰之前)应用洋地黄。由于孕妇对洋地黄的耐受性较差,易于中毒,故宜选用快速制剂,如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或毒毛花苷K毒(毒毛旋花子甙K)。维持治疗则选用排泄较快的地高辛,一般用至产后4~6周血循环恢复正常为止。 此外,心功能Ⅰ级、Ⅱ级的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20周以前至少每2周由心内科、产科医师检查一次,以后每周一次,必要时进行家庭随访。除观察产科情况外,主要了解心脏代偿功能及各种症状,定期作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以利对病情作出全面估计,发现异常。有心力衰竭先兆,立即住院治疗。预产期前2周入院待产,既能获充分休息,也便于检查观察。凡心功能Ⅲ级或有心力衰竭者应住院治疗,并留院等待分娩。 3.分娩期与产褥期的处理 (1)分娩方式的选择心脏病孕妇的分娩方式,主要取决于心功能状态及产科情况。①剖宫产剖宫产可在较短时间内结束分娩,从而避免长时间子宫收缩所引起的血流动力学变化,减轻疲劳和疼痛等引起的心脏负荷。②阴道分娩心功能Ⅰ~Ⅱ级者,除非有产科并发症,原则上经阴道分娩。心脏病孕妇的平均产程和正常孕妇相比,无明显差别,但必须由专人负责,密切监护。 (2)产褥期处理要点由于加强孕期及产时监护,患者多能顺利过关。但是,若放松产褥期监护,则很有可能功亏一篑。据统计,75%心脏病孕产妇死亡发生于产褥早期。①继续用抗生素防止感染,以杜绝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②曾有心力衰竭的产妇,应继续服用强心药物。③注意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变化,以及子宫缩复与出血情况。④产后卧床休息24~72小时,重症心脏病产妇应取半卧位,以减少回心血量,并吸氧。如无心力衰竭表现,鼓励早期起床活动。有心力衰竭者,则卧床休息,期间应多活动下肢,以防血栓性静脉炎。⑤心功能Ⅲ级以上的产妇,产后不授乳。哺乳增加机体代谢与液量需要,可使病情加重。⑥产后至少住院观察2周,待心功能好转后始可出院。出院后仍需充分休息,限制活动量。严格避孕。 4.心力衰竭的诊治 心脏病是心力衰竭的发生基础。从妊娠、分娩及产褥期血流动力学变化对心脏的影响来看,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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