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必要值得商榷
但也有不少网友对此持反对态度,他们质疑,火化前进行核酸检测有无必要值得商榷。
首先,逝者是否有主动核酸检测的能力?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一般认为,逝者是既无民事义务也无行政法上的义务,更无此能力和资格。
那么,如果逝者不能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责任由谁承担?
吴丹红认为,从新闻来看,逝者家属来承担责任,并没有责任依据,又违背了“责任自担”原则。
一旦逝者家属拒绝对逝者进行核酸检测的要求,在法律层面上的处罚依据不够。
对此,深圳官方给出的解释是:疫情期间,对于封控管控防范区的逝者,一般是要有24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如果没有的话,深圳的防疫站点也能应急做核酸,一两个小时就能出结果。在实在无法出示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供家属的核酸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