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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领域源头正风 中间商赚差价将终结

“各医药从业人员请将相关信息在药学部备案”“即日起,不再接待未备案的医药代表”……去年12月1日起,《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各大医院陆续发布公告,此前医药代表主要承担的销售职能也被明令禁止。

在2015年发布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医药代表”分类在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之下,这也从一个侧面对医药代表的专业技能提出要求。

“随着一系列政策出台,医药代表这一特殊群体正在向高标准蜕变。”王震认为,我国的医药代表一度偏离轨道,但规范的医药代表的存在仍有必要。在国际上,医药代表被广泛认可和接受,他们一方面给医师和医疗机构带来更多的药品相关信息,为临床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协助医师合理用药,另一方面收集药品上市后的使用情况,尤其包括不良反应信息等反馈给相关制药企业,提出改进措施及处理办法,患者也会受益。

规范医药代表行业、还原医药代表本质,根源是要规范管理医药行业,构建“亲清”医商关系。去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探索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医药商业贿赂等行为列入失信事项清单,通过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等措施,有效约束医药企业销售行为。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目前已有近70家企业因失信违约行为被采取约束措施。

“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但给予回扣会导致其丧失进入集采市场的机会,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应。”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说。

监管既要从供给端发力,也要紧盯需求端。8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今年开始的接下来3年,将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互联网+监管”行风举报平台也正在搭建中,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直报渠道将更加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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