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很有地方特色,因此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以下列出北京地区的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报销所需材料:
1、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产前检查有哪些可以报销
很多妈妈们在怀孕的过程中都很关注这个报销问题,因为怀孕期间要做很多检查,从怀孕开始到分娩,期间要做很多项目检查,而检查的费用算下来要很多,一般的人因为承受不了所以就干脆不做检查,这样对胎儿来说是及其不利的,那么很多的孕妇都会问到产前检查可以报销吗?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产前检查可以报销吗?很多新手妈妈对于这个问题可谓是摸不着头脑,生产报销算是众所周知,但是很多准妈妈在产前检查时却选择自费,因为不知道究竟是能不能报销,其实总体上而言是可以报销的,而一般报销只要将药费单交给单位的人事,单位负责到社险机构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可以报销,但不是全部,有一定标准的,而根据各地报销标准的不同,在报销额度上也是会有差异的。
一般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产检检查是可以报销的,其实报销也报不了多少,不管做检查的时候报销还是不报销,自己都要坚持每个月到医院做产检,这样为了自己胎儿的健康,如果自己不检查的话,那么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和孩子,检查的时候一些必须要做的检查是肯定要检查的,而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费用也高的话也可以选择性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