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很有地方特色,因此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以下列出北京地区的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报销所需材料:
1、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产前检查有哪些可以报销
很多妈妈们在怀孕的过程中都很关注这个报销问题,因为怀孕期间要做很多检查,从怀孕开始到分娩,期间要做很多项目检查,而检查的费用算下来要很多,一般的人因为承受不了所以就干脆不做检查,这样对胎儿来说是及其不利的,那么很多的孕妇都会问到产前检查可以报销吗?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产前检查可以报销吗?很多新手妈妈对于这个问题可谓是摸不着头脑,生产报销算是众所周知,但是很多准妈妈在产前检查时却选择自费,因为不知道究竟是能不能报销,其实总体上而言是可以报销的,而一般报销只要将药费单交给单位的人事,单位负责到社险机构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可以报销,但不是全部,有一定标准的,而根据各地报销标准的不同,在报销额度上也是会有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