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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治疗方法

产后哺乳不是ATD的禁忌证,PTU通过乳汁的量甚少,甲巯咪唑稍高。在PTU150mg/d或甲巯咪唑10mg/d剂量下,哺乳并无危险。如监测新生儿的甲状腺功能,则ATD更安全。有报道ATD治疗可诱发胎儿皮肤发育不全,因而有作者建议用超声波监测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

二、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

主要为普萘洛尔(心得安),可引起胎儿心动过缓、体重低、分娩期低血糖和新生儿对缺氧的反应降低等。在妊娠后期并非绝对禁忌的用药。但应在短期内使用,以改善症状,或作为甲状腺术前准备。较长时间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更多的妊娠并发症,使自然流产率升高。

三、甲状腺素制剂

一般认为,ATD联用甲状腺素制剂没有好处,因为联用甲状腺素制剂后,需增加ATD的剂量,可能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肿。

四、手术治疗

大多数妊娠期甲亢可ATD治疗,如对ATD有过敏反应、无效或有严重药物反应时,可待妊娠中期(3个月),经药物准备后施行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在完备的准备下手术,一般比较安全,但也可因此发生早产、流产或死产,因此应慎重选择手术治疗。

五、放射性131I治疗

尽管胎儿甲状腺在第10周后才有浓聚131I的功能,但仍应禁止用放射性131I治疗妊娠甲亢。131I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已有报道。尚未见到妊娠10周内,意外应用131I导致胎儿畸形的报道,但如在妊娠10周后意外应用131I,应终止妊娠。

六、甲状腺危象处理

妊娠期甲亢未控制又停止了治疗,则在产科手术、产后出血和产褥感染时可诱发甲亢危象。应立即支持疗法及对症处理:

1、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丙或甲硫氧嘧啶100~200mg,1次/6h。甲巯咪唑或卡比马唑(甲亢平)10~20mg,1次/6h,口服。

2、复方碘溶液口服30滴/d。

3、普萘洛尔(心得安)口服20~40mg,每4~6h一次或静脉注射0.5~1mg。

4、利舍平1~2mg,肌注,1次/4~6h。

5、氢化可的松300~500mg/d,静脉滴注。

6、广谱抗生素,预防控制感染。

7、其他:物理降温,吸氧、镇静解热剂;纠正水和电解质紊乱及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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