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以下药物:盐酸四环素0.5g/次,口服,4次/d,连服30天为一疗程,疗程量60.0g.红霉素,用法同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0.1g,口服,2次/d,连服30天。
3、心血管梅毒的治疗禁用苄星青霉素:如有心功能衰竭或心律失常时,应用药物进行纠正,待心功能可代偿,心律恢复正常后,再行驱梅治疗。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以免发生J-H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患者死亡。
常用水剂青霉素G,第1天l0万U,1次肌内注射;第2天l0万U,肌内注射,2次/d;第3天20万U,肌内注射,2次/d;从第4天起,按以下方案治疗:APP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天为一疗程,疗程量1200万U,共用2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
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以下药物:盐酸四环素0.5g,口服,4次/d,连服30天为一疗程,疗程量60g;红霉素,用法同四环素。
4、神经梅毒的治疗
(1)水剂青霉素G200万~400万U,静脉滴注,每4小时1次,连续10天。接着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周,肌内注射,共3周。
(2)APPG240万U/d,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0.5g,4次/d,连续10~14天。接着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周,肌内注射,共3周。
(3)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盐酸四环素0.5g口服,4次/d,连服30天为一疗程,疗程量60g。
5、妊娠梅毒的治疗:除对孕妇本身所患的早期或晚期梅毒进行治疗,还要预防胎传梅毒的发生;一旦胎传梅毒发生后,使胎儿在出生前即获得治愈。
(1)APP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l0天为一疗程,疗程量800万U。妊娠初期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期3个月注射一疗程。
(2)水剂青霉素G120万U,肌内注射,每天3次,连续20天为一疗程,疗程量7200万U。妊娠初期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期3个月注射一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