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发与加重的治疗
本病中Ⅰ型和Ⅲ型常有临床缓解后病情再次复发者,这种情况可在数月或数年内发生。复发后重复上述治疗仍能再次缓解。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常与感染有关,应积极祛除感染灶并控制感染。
3、慢性期治疗
本病活动期病变可以控制,但不能阻止其病变向慢性化(肾小球硬化、肾小管萎缩、间质纤维化)发展。对于本病慢性期的判断,不能仅靠病程长短,也不取决于临床是否出现少尿及肾衰,因为有的病人在数周内就发展至终末期肾衰,临床表现与病理改变也不一致。因此,是否进入病程慢性期,取决于病理改变中慢性变化是否占优势。慢性期治疗的具体方法是:
(1)停止对免疫性炎症的抑制治疗:慢性期病人长期大量应用免疫抑制药物副作用严重,此时一般应注意降低肾小球滤过压、尽可能保护残余肾功能。但Ⅲ型病人在已发生部分慢性病变时,继续使用强化治疗仍可能取得一定疗效。
(2)血液透析:应尽早实施血液透析治疗,急性期血肌酐>530μmol/L(≥6mg/dl)时与免疫抑制治疗同时进行,血液透析不仅为免疫抑制治疗“保驾”还能为诊断及治疗创造条件。如病情进入慢性期,肾功能已无法恢复,则必须长期依赖血液透析治疗。
(3)肾移植:慢性期须长期依赖血液透析治疗的病人应考虑进行肾移植。
肾移植应在病情稳定半年后进行。本病肾移植后易复发,尤其是Ⅰ型复发率达10%~30%。Ⅰ型患者应监测血抗GBM抗体滴度,待其降至正常后再继续用药数月,复发率可降至10%以下。对于Ⅲ型应监测ANCA水平以决定停药及移植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