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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火器性颅脑开放伤的治疗方法

2、次期清创术

指伤后4~6天的开放性颅脑损伤,常因就诊较晚或因早期清创不彻底,创面已有感染迹象,或有脑脊液外溢。此时不宜进行过多的外科性处理,应作创面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同时清洁创面改善引流条件,并用过氧化氢清洗伤口,摘除表浅异物。根据创口具体情况放置引流条或用盐水纱布、油纱布更换敷料。创口过大时可以于清洁创面之后松松全层缝合创口两端以缩小创面,但必须保证创口引流通畅。待创面分泌物减少、肉芽生长良好,局部细菌培养连续3次阴性时,即可全层减张缝合头皮创口,留置引流2~3天,处理得当创口常能如期愈合。

3、晚期处理

颅脑开放伤已逾1周以上,感染严重,常伴颅内感染,局部脑膨出或已有脑蕈形成。此时应保持创口引流通畅,及时更换敷料,改善病人营养状况,增强抵抗力,选用敏感的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同时,创面采用弱消毒剂冲洗、高渗湿敷以促肉芽生长,争取次期植皮,消灭创面。若病人伴有颅内高压明显脑膨出,则须及时行CT扫描检查,查明原因,再给予相应处理。

颅骨缺损一般在伤口愈合后3~4个月进行修补为宜,感染伤口修补颅骨至少在愈合半年后进行。

颅面伤所致开放性脑损伤,常涉及颌面、鼻旁窦,眼部及脑组织。清创术的要求:

(1)作好脑部清创与脑脊液漏的修补处理;

(2)清除可能引起的创伤感染因素;

(3)兼顾功能与整容的目的。手术时要先扩大额部伤口或采用冠状切口,翻开额部皮瓣,完成脑部清创与硬膜修补术,然后对鼻旁窦作根治性处理。最后处理眼部及颌面伤。

脑挫裂伤、脑水肿及感染的综合治疗同闭合性颅脑外伤。

二、预后

预后视损伤的严重程度而异,合并重度脑损伤、颅内血肿、继发脑疝和失血性休克者预后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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