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疗法辅助如何治疗肺癌
放射治疗是局部消灭肺癌病灶的一种手段,将放射疗法、手术与化疗综合应用,可提高治愈率,在各种类型的肺癌中,小细胞肺癌对放射治疗敏感性最高,鳞癌次之,腺癌和细支气管肺泡癌最差。
单独应用放疗治疗肺癌,3年生存率仅为10%,故放疗多用于手术后,对癌肿或肺门转移病灶未能彻底切除的病例,一般在术后1个月左右开始,剂量为40~60Gy,疗程约为6周。手术前放疗可使癌灶缩小,减少术中出血,提高癌灶的切除率。对于晚期肺癌病例,并有阻塞性肺炎、肺不张、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或骨转移引起剧烈疼痛者,可进行姑息性放疗,以减轻症状。
放射治疗的禁忌证:全身状况不佳或呈恶病质状态的患者;高度肺气肿放疗后可能会引起呼吸功能代偿不全的患者;全身或胸膜、肺广泛转移的患者;癌变范围广泛,放疗后将引起广泛肺纤维化和肺功能代偿不全的患者;癌性空洞或巨大肿瘤,后者放疗后会引起空洞形成。
放射疗法可引起倦怠、维纳减退、低热、骨髓造血功能抑制、放射性肺炎、肺纤维化和癌肿液化空洞形成等放射反应和并发症,应给与相应的处理。
肺癌患者的全肺切除术
当肺癌患者施行肺叶切除术无法完整切除病变时,可考虑行全肺切除术。
1.通常适合于以下情况:
2.中央型肺癌累及主支气管;
3.肺实质内巨块型的癌肿跨叶裂生长或侵犯叶间血管及淋巴结;
4.转移淋巴结累及主支气管。
全肺切除术,尤其是右全肺切除术,可导致一半以上的肺功能和肺血管床减损,手术风险和并发症较肺叶切除术大,手术死亡率大约是肺叶切除术的2倍,达4%~5%或更多。
扩大性全肺切除术有以下3种:
(1)心包内全肺切除术是最常用的一种形式,是指当中央型肺癌侵及肺动、静脉近根部,已无法或不宜在心包外结扎处理肺血管时,可打开心包,处理肺动、静脉,并行全肺切除术。
(2)主动脉弓上全肺切除术当病变累及左主支气管近开口处,须行左全肺切除时,左主支气管在接近开口处切除,即在主动脉弓的上方切除。
(3)隆嵴重建全肺切除术当病变侵及隆峤甚至远端气管时,需要将下段气管、隆嵴,一侧主支气管及全肺(通常是右侧)一并切除,然后行气管和另一侧主支气管的吻合,重建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