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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疹的皮肤表现有哪些 梅毒感染对胎儿有哪些影响呢

梅毒疹的皮肤表现有哪些

梅毒会有一些症状表现,人们要掌握梅毒的皮肤症状表现,因为大家对梅毒病情相对还是比较陌生,专家介绍说梅毒是常见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在病程的发展过程中常见皮肤损害症状,希望人们要积极的接受治疗,那么梅毒的皮肤症状有哪些表现?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梅毒的皮肤症状。

梅毒的皮肤症状有哪些表现?梅毒的皮肤症状表现如下:

梅毒的皮肤症状一期梅毒的典型损害为硬下疳开始在螺旋体侵入部位出现一红色小丘疹或硬结,以后表现为糜烂,形成浅在性溃疡,性质坚硬,不痛,呈圆形或椭圆形,境界清楚,边缘整齐,呈堤状隆起,周围绕有暗红色浸润,有特征软骨样硬度,基底平坦,无脓液,表面附有类纤维蛋白薄膜,不易除去,如稍挤捏,可有少量浆液性渗出物,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为重要传染源。

梅毒的皮肤症状二期梅毒的皮肤损害可分为斑疹、丘疹及脓疱疹,后者已少见。

梅毒的皮肤症状三、斑疹:又称玫瑰疹(蔷薇疹),最多见。约占二期梅毒70%-80%。早发型者类似伤寒病的玫瑰疹。为淡红色,大小不等,直径约为0.5-1.0cm大小的圆形或椭圆形红斑,境界较清晰。压之退色,各个独立,不相融合,对称发生。

梅毒感染对胎儿有哪些影响呢

女性在怀孕后免疫力和抵抗力都会有所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感染到梅毒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强,毕竟梅毒是有着很强传染性的。在生活中一旦有着不良的接触是比较容易感染上梅毒这种性传播疾病的,而孕妇在感染梅毒后对胎儿也将有着一些影响,那孕妇感染梅毒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专家介绍,若已婚妇女曾有不洁性交史或得过梅毒,在她想要孩子之时,最好先到医院做全面检查,以确定梅毒治愈了再怀孕;若以前和最近都有过婚外性交史,最近又怀孕了,虽然没有明显的临床表现,但这样的妇女一定要做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同时还需做梅毒试验和FTAABS或TPHA试验,如有一种类型试验是阳性,则要作驱梅治疗。如果妊娠3个月检查为阴性,仍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治疗了。

另一种情况是,原本是健康的孕妇或曾患梅毒但已治愈的孕妇,如果性关系紊乱,在妊娠末3个月时再次感染上梅毒,其血清学检查也可能是阴性的。所以,孕妇若在妊娠后期确有婚外性交史时,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以防后患。

已妊娠的梅毒妇女如果未经治疗,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因为早期梅毒的危害是因为孕妇体内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强,妊娠后将有50%的胎儿未足月死亡或虽足月但生下来是死婴,称为死胎或死产;另50%生下来皆为患梅毒婴儿。若是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因其临床没有任何表现容易被忽视,其实在孕期内同样具有传染性,怀孕后的后果是20%生下死胎,40%的婴儿患有梅毒,仅20%可能是正常的婴儿。

晚期梅毒孕妇生下来的小孩约有20%是死胎,10%为梅毒婴儿,70%可能是正常的婴儿。

综上所述,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必须在出生时、生后第一个月、1岁内每隔3个月,1-2岁内的每半年作梅毒血清学检查,证实阴性才能放心,出现阳性则应作治疗。

在以上的介绍中可以看出孕妇感染梅毒后所产生的危害不仅局限于自身,对胎儿也是有着一些严重影响的,因此,作为孕妇,不仅仅需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对胎儿的健康成长也是需要有着一定重视的。在发现感染梅毒后,为了保障生育的质量,要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向专家咨询相关方面的知识,保证生育的正常化。要高度重视,及早科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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