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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伤人不用负责?专家:这是误解

我们社会上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精神病患也不例外。只不过最终是通过什么样行为来负责,在监狱服刑、被送往专科医院进行强制治疗等,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这都是要付出的代价。

“被精神疾病”的现象现在几乎不存在

因为各种利益关系,老婆伙同亲戚把老公绑送往精神病院接受强制住院治疗。这类新闻报道一直以来也引起了大众很深的误解。张杰表示,在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前,这类事件有可能发生。但是在《精神卫生法》实施之后,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就更小了,“像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大型的三甲医院,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

《精神卫生法》的实施,事实上是保护患者权益。何红波指出,首先,目前精神心理科医生不会上门去抓病人到医院强制治疗;其次,医生在医院必须面对面见到病人,才能够做出诊断。当然,有一些患者是需要住院治疗,比如精分患者冲动、兴奋、自杀、自伤的症状突出;患者拒绝服用药物和食物;有明显的精神行为异常,需要住院观察明确诊断;患者长期门诊治疗效果不佳;不耐受药物副作用等。

至于是否需要强制住院治疗,这又是另一个标准。张杰指出,“强制医疗涉及自愿住院和非自愿住院,一般来说,所谓的精神疾病患者自认为自己没有病,不愿意接受治疗,通常而言,其疾病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失去了自我判断、分辨能力,医学上称之为缺乏自知力。在很久以前,一些精神疾患的家属不愿意带患者就医,把患者关在家里三五年,到最后不得不把患者强制送到医院来。”

庆幸的是,经过多年宣传,大众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据统计,在脑科医院年门诊量达到80万人次,其中2/3为自愿就医、自愿住院。“我做精神科医生十多年,在以前接诊到强制治疗的患者,他们不愿意配合治疗,不得不约束着启动药物治疗,等病情好转了,再慢慢开展心理治疗。现在,绝大多数患者都是自愿住院,这就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张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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