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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治疗方法

(3)虹膜角膜角光凝:房角光凝最早提出于1977年,当时正在评估PRP在治疗NVG中的作用和有效性。某些情况下,在PRP治疗前,先行房角光凝可以提供“一段暂缓期”以延迟迫在眉睫的粘连性房角关闭。然而,此后如果不能进行PRP,房角光凝本身不能有效地防止房角粘连关闭的发生,反而时常加重炎症和加快房角新生血管形成的进展。

(4)药物:在发生房角粘连关闭以前,开角型青光眼是由于小梁网受到纤维血管膜的阻塞。另外,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或CRVO的患者可能同时存在着开角型青光眼。在房角开放的情况下,常规的抗青光眼药物还可有效地降低眼压,然而除非予以PRP治疗防止房角关闭,药物治疗的效果仅有暂时缓解的作用。在此期间,局部应用1%阿托品,2次/d以缓解眼部充血,糖皮质激素4次/d以缓解眼部炎症。

2、新生血管性青光眼(NVG)的治疗

(1)全视网膜光凝(PRP):NVG进入晚期,存在着粘连性房角关闭。但只要可能,仍需进行PRP或周边视网膜冷冻治疗,以消除新生血管形成的刺激因素,防止进一步的房角关闭,改善滤过手术的成功机会。新生血管形成的刺激因素如果不消除,将会降低滤过手术的成功机会。PRP治疗以后,重要的是为NVI的回退和炎症的消退提供充分的时间。PRP与滤过手术间隔至少1周,最好3~4周。一般说来,NVG患眼视盘损伤的严重程度不如晚期慢性开角青光眼,其间能够承受50mmHg以下的眼压。如有可能,应当观察视网膜中央动脉有无搏动以确定视盘灌注是否充分。

(2)药物治疗:匹罗卡品类禁止使用,一是因广泛的粘连性房角关闭而对房水外流无效,二是反可引起炎症和充血。同理,肾上腺素类和前列腺素类也不能使用。其他减少房水生成的药物,例如局部α受体阻滞药、局部或全身碳酸酐酶抑制药尚有效果,但在这些房角关闭的患眼中,通常难以把眼压降低到正常范围内。局部肾上腺素能激动药可以短期应用(数天到数周),高渗剂也可以间断使用。最重要的药物依然是局部阿托品和局部糖皮质激素,用以缓解充血和炎症,为最后手术准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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