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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水杨酸盐类中毒的治疗方法

一、治疗

1、对早期和疑似病例的治疗

必须立即探咽导吐或用吐根糖浆催吐,并进行洗胃。通入胃管后,先吸取胃内容物供化验用(亦可用呕吐物化验),然后用清水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同时配制类似于细胞外液成分的溶液作洗胃液(此液以生理盐水800ml,5%碳酸氢钠溶液50ml和5%葡萄糖溶液150ml配成1000ml;其中Na150,Cl-120,HCO3-30mmol/L)反复清洗胃内容物。然后酌服泻剂,并作高位洗肠。若在摄入水杨酸盐12h以内,多次给予活性炭有益。首剂1g/kg加于山梨醇(泻剂)中,继以0.5g/kg加于水中成混悬液,每2~4小时1次,不加泻剂,直至排出活性炭粪便为止。因1g活性炭可吸附550mg水杨酸,水杨酸盐中毒者由于在食物中混有药片以及幽门痉挛、药物凝块等而延迟吸收。此法可缩短水杨酸盐的半减期。同时进行静脉输液,开始可用生理盐水及10%葡萄糖溶液各半,静脉滴注,以后根据病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处理。

2、对中毒显著病例的治疗

洗胃后,如有条件,先取血液测定水杨酸盐浓度,钠、钾、氯、二氧化碳总量(或结合力)、pH等数值。取血后立即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应每30min测定尿量及尿pH1次,必要时对上述血液作生化检查,酌情重复,作为下一步治疗的参考。输液可采取比等张稍低的含钠溶液(2/3~4/5张)。此液的阴离子组成,视酸碱紊乱的性质而定。如病人的血pH值估计为酸性或正常,可采取上述用于洗胃溶液的成分;但如为碱性,则所用溶液的阴离子应全为Cl-,即只用生理盐水,不加入任何碱性液体。纠正由于呕吐等损失的液量,婴幼儿一般为20~50ml/kg,相当于各年龄400~1000ml/m2,于2~5h内滴完。若血钠过高或过低,可分别将溶液的含钠浓度降低或提高,以使血钠尽快恢复正常。有末梢循环衰竭表现者,最好能输全血或血浆5~10ml/kg(约200ml/m2)。排尿后,输液中应即加入钾盐,浓度30~40mmol/L(相当于氯化钾液0.22%~0.3%),钾用量每天2~3mmol/kg(2~3mEq/kg)。所用溶液应含足量葡萄糖,以治疗酮中毒。以后,继续用一般维持液点滴,但由于水杨酸盐可增加基础代谢率,故维持液用量要比一般输液时多些,婴儿按每天120~150ml/kg计算,相当于各年龄每天2400~3000ml/m2。在用维持液阶段,如病儿仍有呼吸深长、出汗、持续发热、呕吐等,还须酌情增加液量。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病儿有足够尿量(每天1000ml/m2或更多些),以利水杨酸盐尽快排出。并注意控制血pH在7.5左右及液体出入量相对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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