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尚不明确,但资料表明与下列因素较为密切:
1、月经来潮小于13岁和(或)绝经年龄超过50岁者发病率较高。
2、婚育、哺乳、终身不婚或不育者,首次生育年龄大于30岁和生育后未行哺乳者发病率较高。
3、家族史有乳腺癌家族史者发病率较高,临床称之为家族遗传易感性。
4、乳腺本身疾患有重要乳腺囊性增生病者乳腺癌发病率较高。如果一侧乳腺已患癌,它对于对侧乳腺来说更是高危因素。
5、既往用药长期服用雌激素者发病率较高。有报道长期服用利舍平、甲基多巴、三环类止痛药等会导致催乳素水平升高,对乳腺有致癌的危险。
6、电离辐射乳腺为对电离辐射较为敏感的组织,过多地暴露于射线者患癌机会较大。
7、有资料表明50岁以后肥胖者患乳癌的机会增大。其实这不过是一种现象,仅可在目前作为多危险因素中分析的一项参考,究竟肥胖者中何物与乳癌发生相关并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