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本站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如药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通用名称:通络开痹片
商品名称:上岗
英文名称:TongLuoKaiBiPian(TangYiPian)(ShangGang)
汉语拼音:TongluoKaibiPian
马钱子粉、川牛膝、当归、全蝎、红花、木瓜、荆芥、防风。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气微香,味苦。
祛风通络,活血散结。用于寒热错杂瘀血阻络所致的关节疼痛、肿胀;类风湿性关节炎具上述证候者。
晚饭后服。一次3片,一日1次;6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个别患者发生头晕、舌、唇麻,口干,胃部不适,便秘肌肉抽动,阳强,皮疹,全身发紧。
孕妇禁用。
1.本品含毒性药,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超量服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60天,若需要继续服用,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本品后若出现头晕、恶心、舌、唇麻,肌肉抽动,全身发紧时,立即停药;并多饮水或绿豆汤,如不缓解,立即就医。3.运动员慎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对大鼠佐剂性关节炎有一定预防和治疗作用,对三硝基氯苯所致迟发性超敏反应有一定抑制作用。小鼠热板法、扭体法试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大鼠长期毒性试验:以0.1g/kg,0.3g/kg,0.9g/kg的剂量(相当于临床给药剂量的5.6倍,16.7倍,50.0倍)给大鼠连续6个月口服。结果显示给药3个月后,中、大剂量组有2.5%,15%的动物死亡。犬长期毒性试验:以0.04g/kg,0.08g/kg,0.16g/kg的剂量(相当于临床给药剂量的2.2倍,4.4倍,8.9倍),给犬连续一年灌服。量组在给药后1-6个月,动物全部死亡,死亡原因为马钱子中毒。本品含马钱子粉,过量服用,可出现神经毒症状,表现为呼吸加快,四肢抽搐,强直性惊厥甚至死亡。
密封。
糖衣片:素片重0.3克;薄膜衣片:每片重0.31克
1×12片,铝塑板及铝膜袋。
36个月
国药准字Z19990061
核准日期:2008年07月30日
企业名称:河北通络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河北通络药业
喉痹除了常规的治疗方法,饮食也需要注意以下方面:患者宜吃清淡、具有酸、甘滋阴的一些食物,如水果、新鲜蔬菜等。忌过食辛辣醇酒及肥甘厚味,以免加重病情
由于喉痹的发生常因气候急剧变化,起居不慎,风邪侵袭,肺卫失固;或外邪不解,壅盛传里,肺胃郁热;或温热病后;或久病劳伤,脏腑虚损,咽喉失养;或虚火上烁咽部所致
喉痹在发展过程中,感染向上蔓延引起中耳炎、鼻窦炎;向下蔓延可致喉炎、气管炎、肺炎。严重者还可并发急性肾炎、风湿热、败血症等
喉痹在西医称慢性咽炎,常用抗生素治疗。但临床发现,绝大多数慢性喉痹并非细菌感染,用抗生素无效,反会对身体有害
喉痹的体格检查可见咽部黏膜微红或充血明显,微肿,悬雍垂色红、肿胀,或见咽黏膜肥厚增生;喉底红肿,咽后壁或有颗粒状隆起,或见脓点,或见咽黏膜干燥。辅助检查有血常规检测,咽部细菌培养等,有助于本病的诊断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400-7000-690
点击查看条形码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通过扫描商品条码,可以查找到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等,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它相当于进入商品信息数据库的“关键字索引”。
在我国,企业若要使用商品条码,可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http://ancc.org.cn/)在线办理,或通过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http://www.ancc.org.cn/Org/Branch.aspx)办理。
其中:
“690”为前缀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 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前缀码为690-696。点此查询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条码前缀码 (http://www.ancc.org.cn/Service/queryTools/GS1PrefixCode.aspx )
“6901234”为厂商识别代码,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分配,国内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
“56789”为产品项目代码,由企业自行分配;
“2”为校验位,由标准算法计算得出。
如美国产商品的商品条码是以“0”开头,法国是3,中国是6,智利是7,西班牙是8,澳大利亚是9等。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律,则为假的进口商品吗?
商品条码只反映其持有者是在哪个GS1 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根据GS1国际编码组织管理准则,商品条码最好以所在销售国的条码为主,但同时也允许以原生产国条码为产品的商品条码。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也有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依照此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在中国申请以“690~696”为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因此,商品条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反映管理该商品条码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GS1编码组织。
在超市买东西时都会看到商品条码的影子,刚买的药盒上却没有商品条码,肯定是假冒的?
商品条码符号是将商品的代码“翻译”成宽窄不同的“条形码”,供机器识读。这个商品代码是访问电脑信息数据库的“钥匙”,通过这把“钥匙”,消费者可以查找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但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无法直接判断商品的真假。目前,商品条码已经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领域有了不少应用。如果建立了基于商品条码技术的产品追溯系统,并且采集了产品在流转供应链条上的有关信息,通过商品条码进行查询,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生产厂家、保质期、批号、成分等信息的,进而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的真伪。
药品与其它商品略有不同,有时包装上会看到两个条码。一个为20位数字,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每件药品赋予的标识,详情点击http://www.drugadmin.com;另一个为13位,是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用于快速消费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种产品,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20多个行业成熟应用40余年,详情点击http://healthcare.an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