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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特仑新戊酯片(巴妥)

处方药物 非医保药物 非基本药物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商品名称:巴妥
    英文名称:CefteramPivoxilTablets
    汉语拼音:ToubaotelunxirlwuzhiPian

  • 成份

    头孢特仑新戊酯cefterampivoxil。

  •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功能主治

  • 用法用量

    (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
    )、急性支气管炎、

    、子宫
    、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
    时:成人常规剂量为1日3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
    、弥漫性细支气管炎、
    (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中耳炎、
    、淋菌性
    、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1日3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不良反应

    通常少见且轻微。一般不良反应主要为腹泻、皮疹、食欲不振、胃部不适、GTP升高、GO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严重不良反应:可观察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但频度不明。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肾功能衰竭。伪膜性肠炎。出现以上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妥善处置。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溶血性贫血。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间质性肺炎、肺间质性水肿。其它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皮疹、红斑、

  • 禁忌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

    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quot;quot;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时给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头孢特仑几乎不能进入乳汁。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只有当治疗的益

  • 药物相互作用

    头孢菌素类药物可抑制肠道菌落,导致维生素K合成下降,建议营养不良或病情严重的患者长期使用抗凝剂、香豆素、13-茚满二酮衍生物、肝素、溶栓剂等药物时同时服用维生素K。

  • 药理作用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阻断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头孢特仑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3、1A、1Bs具有很强的结合性,从而发挥杀菌作用。头孢特仑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均有抗菌作用。尤其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属、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厌氧菌脓链球菌属等更显示很强的抗菌作用。对以往口服头孢制剂(先锋IV号、头孢克洛等)不敏感的沙雷氏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柠檬酸菌属等显示良好的抗菌作用。头孢特仑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故对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有效。

  • 贮藏

    室温保存,防潮。铝塑包装开封后避光保存。有效期3年。

  • 规格

    50mg

  • 包装规格

    50mg*6s/盒,50mg*12s/盒

  • 有效期

    24个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624

  •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6年08月08日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博洲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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