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本站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如药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通用名称: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
商品名称:朝晖乐
英文名称:TriamcinoloneAcetonideandEconazoleNitrateCream
汉语拼音:QuAnNaiDeYiKangZuoRuGao(ChaoHuiLe)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一5一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茴醚和纯化水。
本品为白色乳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3.通过182名受试者参加的四个临床研究.对本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试验中成人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有皮肤烧灼感和皮肤刺激(发生率均为1.6%),未见其他不良反应报告。通过101名儿童参加的一项临床试验评价本品的安全性。试验中儿童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有红斑(发生率为1.0%).未见其他不良反应报告。4.上市后极罕见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肿胀、接触性皮炎、脱皮、皮肤纹理异常和红斑。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有对咪康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12.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引起皮肤变薄和萎缩,纹理异常、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可增加皮肤二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13.本品仅限皮肤使用。皮肤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包括曲安奈德),可因大量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14.如意外吞食,对症治疗。若本品不慎进入眼睛,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症状不消失,请尽快就医。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已知益康唑是CYP3A4/2C9抑制剂。但由于皮肤给药全身吸收有限,临床相关的相互作用少见,但已有口服抗凝血剂的报告。使用口服抗凝血剂,如华法林或醋酸香豆素的患者应慎用,并监测抗凝作用。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霉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
外用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复方(曲安奈德0.1%,硝酸益康唑1%)
铝质药用软膏管,15克/支/盒。
24个月
国药准字H20067647
企业名称: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400-7000-690
点击查看条形码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通过扫描商品条码,可以查找到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等,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它相当于进入商品信息数据库的“关键字索引”。
在我国,企业若要使用商品条码,可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http://ancc.org.cn/)在线办理,或通过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http://www.ancc.org.cn/Org/Branch.aspx)办理。
其中:
“690”为前缀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 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前缀码为690-696。点此查询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条码前缀码 (http://www.ancc.org.cn/Service/queryTools/GS1PrefixCode.aspx )
“6901234”为厂商识别代码,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分配,国内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
“56789”为产品项目代码,由企业自行分配;
“2”为校验位,由标准算法计算得出。
如美国产商品的商品条码是以“0”开头,法国是3,中国是6,智利是7,西班牙是8,澳大利亚是9等。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律,则为假的进口商品吗?
商品条码只反映其持有者是在哪个GS1 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根据GS1国际编码组织管理准则,商品条码最好以所在销售国的条码为主,但同时也允许以原生产国条码为产品的商品条码。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也有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依照此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在中国申请以“690~696”为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因此,商品条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反映管理该商品条码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GS1编码组织。
在超市买东西时都会看到商品条码的影子,刚买的药盒上却没有商品条码,肯定是假冒的?
商品条码符号是将商品的代码“翻译”成宽窄不同的“条形码”,供机器识读。这个商品代码是访问电脑信息数据库的“钥匙”,通过这把“钥匙”,消费者可以查找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但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无法直接判断商品的真假。目前,商品条码已经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领域有了不少应用。如果建立了基于商品条码技术的产品追溯系统,并且采集了产品在流转供应链条上的有关信息,通过商品条码进行查询,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生产厂家、保质期、批号、成分等信息的,进而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的真伪。
药品与其它商品略有不同,有时包装上会看到两个条码。一个为20位数字,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每件药品赋予的标识,详情点击http://www.drugadmin.com;另一个为13位,是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用于快速消费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种产品,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20多个行业成熟应用40余年,详情点击http://healthcare.an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