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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口服液(扬子江)

OTC(乙类) 国家医保目录(乙类) 非基本药物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蓝芩口服液
    商品名称:扬子江
    英文名称:LanQinKouFuYe(YangZiJiang)
    汉语拼音:LanqinKoufuye

  • 成份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 规格

    每支10毫升

  • 包装规格

    10ml*6支/盒

  • 有效期

    24个月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05

  •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4/180:00

  •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扬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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