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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发用洗剂
商品名称:康王
英文名称:CompoundKetoconazoleLotionforScalpDisorders
汉语拼音:FufangTongkangzuoFayongXiji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辅半:1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枸橼酸、依地酸二钠、瓜尔胶、乙二醇硬脂酸双酯、Germallplus(防腐剂)、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胺、椰油酸二乙醇酰胺、聚季胺盐、乳化硅油、薄荷脑、香精、乙醇、署红Y。
本品为粉红色至淡橘红色粘稠液体。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偶见过敏反应,偶见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以及头发干燥、变色。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和念珠菌均有抑菌或杀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两药并用可提高疗效。
[08]外用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
(1)铝塑袋装,5毫升/袋;(2)复合塑料管装;50毫升/管,70毫升/管,100毫升/管。
24个月。
国药准字H53021775
2010/9/20:00
企业名称: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滇虹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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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条形码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通过扫描商品条码,可以查找到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等,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它相当于进入商品信息数据库的“关键字索引”。
在我国,企业若要使用商品条码,可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http://ancc.org.cn/)在线办理,或通过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http://www.ancc.org.cn/Org/Branch.aspx)办理。
其中:
“690”为前缀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 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前缀码为690-696。点此查询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条码前缀码 (http://www.ancc.org.cn/Service/queryTools/GS1PrefixCode.aspx )
“6901234”为厂商识别代码,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分配,国内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
“56789”为产品项目代码,由企业自行分配;
“2”为校验位,由标准算法计算得出。
如美国产商品的商品条码是以“0”开头,法国是3,中国是6,智利是7,西班牙是8,澳大利亚是9等。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律,则为假的进口商品吗?
商品条码只反映其持有者是在哪个GS1 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根据GS1国际编码组织管理准则,商品条码最好以所在销售国的条码为主,但同时也允许以原生产国条码为产品的商品条码。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也有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依照此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在中国申请以“690~696”为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因此,商品条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反映管理该商品条码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GS1编码组织。
在超市买东西时都会看到商品条码的影子,刚买的药盒上却没有商品条码,肯定是假冒的?
商品条码符号是将商品的代码“翻译”成宽窄不同的“条形码”,供机器识读。这个商品代码是访问电脑信息数据库的“钥匙”,通过这把“钥匙”,消费者可以查找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但商品条码本身是不包含这类信息的,无法直接判断商品的真假。目前,商品条码已经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领域有了不少应用。如果建立了基于商品条码技术的产品追溯系统,并且采集了产品在流转供应链条上的有关信息,通过商品条码进行查询,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生产厂家、保质期、批号、成分等信息的,进而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的真伪。
药品与其它商品略有不同,有时包装上会看到两个条码。一个为20位数字,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每件药品赋予的标识,详情点击http://www.drugadmin.com;另一个为13位,是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用于快速消费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种产品,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20多个行业成熟应用40余年,详情点击http://healthcare.an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