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用油的安全性评价,是否存在漏洞?
食用油从生产到流通,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隐患。
对于这次油罐车事件,可能很多人会问,难道企业、市场监管局都不检测的么?食用油中混入煤制油,难道测不出来么?
这就要说到我国食用油安全性评价的问题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6《植物油》的规定,植物油的检测指标主要包括了各种理化指标,如色泽和外观、酸值、过氧化值等,也包括了污染物和真菌毒素,如总砷含量、铅含量、黄曲霉毒素B1含量等,却并没有对煤制油等相关成分有规定。此外,根据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也没有对煤制油相关成分及其含量进行限定。这就导致了,即便食用油里混入了煤制油,也不会有人对其做专门的检测。
煤制油作为一种本身就不应该、也几乎不可能出现在食用油中的成分,一般确实无需检测。本次事件的漏洞主要出现在散装油的运输规范上。目前我国没有强制性的散装油运输国标,因此对生产厂家的约束力十分有限。此外,厂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遵守操作规范,不严格检查罐体清洁度,也为“油罐车乱象”埋下了伏笔。
未来,除了要尽快出台散装油运输标准,例如需要规定食用油专罐专用、明确各职能部门在运输方面的质量管控职责外,对于食用油的检测指标,是否需要增加煤制油检测亦需讨论。通过各种措施,确保食用油在运输过程中符合严格的质量要求,为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