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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药品有望进医保?谈判药品如何续约?

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过程中,药品谈判的“灵魂砍价”备受关注。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就药品支付标准进行磋商,并根据结果直接决定该药品是否能进医保、以什么价格进医保。2021年,经谈判进医保的目录外独家药品有67个,平均降价61.71%。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为2年。协议期满后,对协议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出与谈判前企业提交的预算影响进行分析对比,按差异程度降价,并续签协议。

《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简易续约和重新谈判三种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并对三种续约方式进行详细规定。

根据往年续约结果可以发现,经过谈判续约成功的药品在价格上往往更具优势。如2019年27个经过谈判成功续约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26.4%;2020年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价14.95%。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4次开展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累计将250种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2021年累计为患者减负约1500亿元。

在坚持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的基础上,医保目录调整也在进行更多尝试与探索。

此次工作方案首次提出,拟纳入医保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报价不能高于申报截止日前2年内有效的省级最低中标价和申报时提交的市场零售价格,并将报价与医保支付意愿进行对比;对于通过竞价纳入医保的非独家药品,取各企业报价中最低者,作为该种药品支付标准。

有专家表示,这将更加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对药品使用结构和市场价格机制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此外,今年的工作方案明确将独家药品的认定时间定为2022年6月30日,这将更好实现新药审批与进医保的“无缝衔接”,鼓励新药研发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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