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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回复提高无偿献血者待遇:将完善

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95号建议的答复》,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建议中指出,将持续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研究出台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大的无偿献血激励措施,全面推广北京、江苏、浙江、海南等省份的先进经验,让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献血者,激励更多公众参与无偿献血。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实现临床用血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血液管理法制体系和血站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无偿献血人次数连续22年增长。国家卫建委在回复中表示,全国无偿献血人次由1998年的32.8万提高到2020年的1553万,千人口献血率由1998年的4.8‰提升至2020年11.1‰,我国无偿献血总量、献血人次数、血液安全水平位居全球前列。

按照《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国家卫健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1998年以来,全国累计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180万人次,其中2018-2019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数近60万人次,较2016-2017年度增长51%。

目前,根据中央批复设立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项目,获奖个人不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但是,您提出的提高获奖者待遇的建议,反应了部分献血者的呼声。近年来,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无偿献血激励机制的完善,力求在精神奖励为主的同时,把无偿献血者的优惠待遇落到实处。

同时,鼓励各地在贯彻落实《献血法》过程中,结合实际完善献血者优待政策。2019年11月,国家卫健委会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地方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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