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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扬子江药业被罚7.64亿元意味什么

相比较新兴生物医药公司瞄准创新药,作为老牌药企的扬子江药业更知名的是仿制药。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大背景下,扬子江药业在多次集采中多品种榜上有名。据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4月1日介绍,目前扬子江药业已经有58个品种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在前四批集采中,21个品种中选。

药品的销售渠道主要可以分为院内和院外。通过集采,中标药物可以很快进入医院市场;院外则主要靠连锁药店、零售药店等渠道销售。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院内和院外两个销售渠道虽然形式上有差别,但两者之间的价格存在关联,因此扬子江药业等药企在医药销售环节市场里面,有操纵院外药店终端价格的动机。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

直白来说,上述操作就是扬子江药业通过多种方式让药品价格不低于某个水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扬子江药业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

为什么是7.64亿元?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的调查时间范围是2015年至2019年,最终罚单金额是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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