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
2021年10月26日中午11时许,平罗县109国道姚伏段疫情查验站的执勤人员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远处缓缓驶来一辆小货车停下,车上坐着两名30来岁的男子,执勤民警让其出示48小时的核酸检测报告及行程码,两男子眼神闪烁的拿出核酸检测报告。民警察觉不对,立即对二人的手机内“我的宁夏”APP中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询,发现二人并没有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
原来二人知道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能通过卡口,恰巧他们看到微信群中有人发出了一张核酸检测报告截图,便将截图保存下来企图在遇到检查时蒙混过关。随后二人被查验站执勤民警移交平罗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办理,二人违法使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被姚伏派出所民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1:10月26日上午,吴忠市利通区一女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欲强行离开小区。见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劝阻,并告知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大规模开展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得离开小区。然而,该女子非但不听劝告,还辱骂、推搡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接警后,利通区公安分局东塔寺派出所立即出警,快速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利通区公安分局对该女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2:2021年10月27日晚18时许,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接到警情指令,银川市一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居家隔离人员韩某在隔离观察期间,违反规定擅自逃离隔离管控,疑似前往惠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