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6种情况,是接种禁忌
在新指引中,明确了6种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分别是: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情况,如横贯性脊髓炎,脱髓鞘疾病等等,均不能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接种其他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导致呼吸困难等情况,不能接种。
对疫苗成分及相关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疫苗的相关辅料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
正处于相关急性疾病发作期,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慢性疾病未控制的情况,均不能接种;
妊娠期女性不能接种;
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患者,不能接种。
6种情况,应暂缓接种
还有6种情况,应考虑暂缓接种:
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体温超过37.3℃的情况,应暂缓接种,对于这种情况,应及时排查引起发热的原因,感冒,局部炎症,伤口感染等,都应该及时处理,缓解发热问题;
痛风急性发作期,重感冒,心梗,脑梗急性发作期,应暂缓接种;
恶性肿瘤患者术前,放化疗期间,均应暂缓接种;
不明原因的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消化道不适者,应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对症治疗后,再评估是否需要接种。
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的,暂缓接种;
诺如病毒、轮状病毒或其他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应暂缓接种。
新冠疫苗接种的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适合接种和不适合接种的各种情况以外,在新指引中,还对各种可能的情况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汇总,我们简单的来说几点。
女性如在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在孕期做好检查和随访即可,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接种新冠疫苗不影响备孕,不必因此推迟怀孕计划。